為了加強黨組織建設,增強黨的戰斗力,進一步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增強黨性觀念,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特制定黨員組織生活會制度。
一、黨員組織生活會由院黨支部組織召開。
二、組織生活會每年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年年初。
三、組織生活會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
2、討論黨支部工作計劃,審議支委會工作報告;
3、由每個黨員匯報自己的思想;
4、進行本年度民主評議黨員。
四、組織生活會的基本要求。
1、黨員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千部要以身作則,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黨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須事先向黨支部請假。
2、黨支部應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會情況進行考勤;要有組織生活活動記錄,對活動時間、內容等予以詳細記錄。
3、黨員組織生活會必須注重實效。會前要通知每一個黨員做好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提高會議的質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