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行公開
1、公開的主要內容:堅持“真實、可信”的原則,凡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群眾關心的黨內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應當最大限度地予以公開。
主要包括:(1)、自身建設方面。包括黨支部在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的決定、意見和措施;年度黨建工作計劃、黨支部學習計劃、黨員干部學習計劃;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民主生活會及整改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規定: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重要情況通報和重大事項報告等規定的情況;黨員領導干部違紀案件查處情況;黨內制度韌定的各項辦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實黨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以及黨支部支自身建設方面需要公開的其他內容。(2)履行職責方面。主要包括貫徹黨支部署的工作落實情況;干部民主測評、推薦、選拔、使用情況:干部考察預告、任前公示,后備千部推薦、竟爭上崗,干部考核獎懲情況:重大資金的使用、工程招標、設備采購等情況;開展專項治理和查處糾正不正之風的情況,以及黨支部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其他方面需要公開的情況。(3)常規性黨務工作方面。主要包括黨支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的情況;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及發展結果、預備黨員轉正;對黨支部和黨員的表彰、獎勵、處分等情況;黨員群眾認為有必要公開、不涉及黨內秘密的其他事項。
2、公開的形式:(l)把重大決策及貫徹落實情況以文件、會議紀要、簡報等形式向黨內外進行公開。(2)通過有關會議形式進行公開。(3)通過黨務公開欄進行公開。(4)發揮醫院網站的作用,加大網上公開力度。(5)設置黨務公開意見箱和接待電話。
3、公開的程序:根據公開內容,采取事前公開、決策公開、結果公開。每次公開必須嚴格按照“擬定公開內容——黨組織審定——第一責任人(審批人)審簽——向黨員(群眾)公開——登記建檔”程序實施。
4、公開的時間: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和形式相適應。公開時間分固定公開、逐段公開和即時公開。(l)對黨內法規、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辦事機構等具有穩定性的內容實行固定公開,如遇修訂、調整及時更新;(2)對階段性工作實行逐段公開;(3)對動態性、臨時性的工作,考察預告、任前公示等內容,根據情況實行即時公開。如各部門工作動態、干部考察報告、任前公示等內容、根據情況實行及時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1、依申請公開方式和程序:
(l)提出申請。公開權利人向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咨詢相關申請手續,填寫《黨務信息公開申請表》。
(2)受理。公開權利人的申請符合要求的,應當受理并向公開權利人出具受理回執。
(3)答復。在受理公開權利人的申請后,應當在發出受理回執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答復公開權利人:
①應當全部公開的,制作公開決定書,予以公開;
②可以部分公開的,制作部分公開決定書,予以公開;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③應當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決定書,向公開權利人說明理由和依據;
④一時難以確定是否屬于黨和國家及本單位秘密范圍的,制作暫緩公開決定書并告知公開權利人;
⑤己經主動向社會和內部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公開權利人;
⑥屬于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但尚未公開的,應當及時公開。
(4)延長時間。
①因信息資料處理等客觀原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可以將做出是否公開的決定的期限延長至30個工作日,但是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延長的理由及延長后的期限告知公開權利人。
②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是否公開的決定的,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3個工作日內,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開權利人中止的理由。
(5)個人或者組織要求查閱己公開過的黨務信息,應當給予協助查閱。
2、依申請公開的要求公開權利人的申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l)申請符合《濱州華海白癜風醫院黨務公開實施方案》的規定;
(2)申請公開的事項應當表述清楚、涵義明確,能夠依照進行查詢;
(3)明確載明申請的目的。
3、依申請公開不予答復的黨務信息:
(l)己經主動向黨員、組織和群眾公開的黨務信息;
(2)應當實行內部公開的黨務信息;
(3)涉及黨和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與執法執紀等有關的黨務信息。
4、監督保障
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設立投訴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接受公眾投訴和監督,查處不當行為,并向投訴人通報處理情況。
5、其它事項。
三、黨務公開內容審核
1、黨務公開的內容必須確保真實、可靠。
2、黨務公開的內容、形式、范圍、時限由相關工作負責人提出,由分管領導把關、領導小組辦公室歸納、整理,黨務公開工作小組審核并報黨組織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的項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
3、黨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由提供公開內容的相關工作負責人負責。
4、指定專人具體負責黨務公開工作:督促相關工作負責人按要求和時限準備好黨務公開內容,根據內容的性質和事件的特點擬定合理化的公開方案,交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呈黨組織負責人批準后公開。公開方案應根據保密原則,合理確定公開范圍,做到內外有別;根據層級不同,合理確定公開程度,做到適度有別。需要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核的事項,按照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5、黨務公開的內容一經發現失實,必須立即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造成嚴重影響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考核評價
1、考核原則:黨務公開考核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
2、考核方式:考核工作每年開展一次,可以和當年的黨建工作考核、院務公開工作考核或其他綜合性考核結合起來。
3、考核內容:
(1)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完成上級黨組織關于黨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
(2)加強黨務公開載體建設,不斷豐富黨務公開形式。
(3)完善并落實配套制度,不斷推動黨務公開規范化、制度化。
(4)積極創新,在黨務公開的內容、形式、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開創性、突破性成效。
(5)加強黨務公開宜傳工作。
(6)建立黨務公開長效管理機制。
(7)黨員、群眾對黨務公開工作的評價情況。
4、考核方法和程序
(1)開展自查和總結。
(2)聽取被考核組織開展黨務公開工作的情況匯報。
(3)查看公開載體及公開的內容。
(4)查閱黨務公開工作有關臺帳資料。
(5)組織黨員、群眾對黨務公開工作滿意度進行測評。
(6)院黨務公開領導小組進行綜合評定。
(7)將考核結果向被考核組織反饋。
5、考核結果的運用
(l)考核結果向院黨支部報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考核結果納入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考核和黨建工作考核范圍,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內容納入年度目標管理。
(3)對黨務公開工作考核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及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中存在問題的集體及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五、黨務公開意見建議收集辦理及反饋制度
1、醫院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醫院黨務公開意見和建議的收集辦理工作。
2、醫院黨支部通過設立意見箱、公布監督電話、組織座談走訪等形式,經常性地收集黨員、群眾對醫院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必須認真研究辦理,并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反饋,對重要的意見和建議,必須及時向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設立黨務公開意見箱、監督電話。
3、意見和建議的辦理結果,應以適當形式公開答復。特別是對署真實姓名反映問題或檢舉、控告違紀違法行為的,應視情況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進步聽取其意見;對揭發、檢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者獎勵。
4、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辦理情況的反饋時限一般不得超過半個月。
5、意見和建議的收集整理及辦理情況要詳細記載,記載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工作內容進行考核。
六、黨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制度
1、黨務公開的內容應歸檔保存。
2、歸檔內容:在公示欄、觸摸屏、局域網、互聯網上公開的內容,包括文字、圖表、圖片、音像資料等;通過各種形式收集、歸納、整理的意見、建議及整改意見;通過文件、會議等形式公開的內容。
3、黨務公開內容歸檔保存工作,山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
4、黨務公開內容歸檔工作的具體要求,按照檔案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
5、黨務公開檔案的保管時限一般為 3 年,黨內文件中對保管年限有明確規定的除外。